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文件
院保字〔2012〕10 号
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重要部位安全保卫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系(部)、处(办) :
为加强学院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平安校园建设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重要部位安全保卫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望在试行过程中,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保卫处,以便作进一步的修改。
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重要部位安全保卫管理规定(试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重要部位 安全保卫 管理规定 通知
附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重要部位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重要部位的治安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积极预防、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 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重要部位是指对学院的安全稳定有重要影响的部位。
第二章 重要部位界定
第四条 重要部位的界定标准及范围
参照公安机关重要部位界定标准,根据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需要,兼顾管理重点,学院重要部位分为学院一级重要部位和学院二级重要部位。
1.学院一级重要部位
(1)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如学院档案室。
(2)人员密集重要场所,包括学生公寓、图书馆、大型室内活动场所(容纳500人以上)。
(3)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场所,包括存放总价值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部位。
(4)其他特殊重要部位。
2.学院二级重要部位
(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教工集体宿舍、学生食堂、校医院、超市等部位。
(2)重要工作及保障场所,包括办公楼、重要办公室、财会室、广播站、通讯设施、网络中心机房、监控室,计算机房等部位。
(3)重要生活保障场所,包括供水、供电、供气设施等部位。
(4)重要文档存放场所,包括存放重要文件资料、档案、试卷等部位。
(5)其他重要部位。
第五条 各单位根据重点部位的界定标准,填写《南航金城学院安全保卫重要部位申报表》。
第六条 保卫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标准进行审查,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领导审批核定后确定。
第七条 学院确定的一级安全保卫重要部位报公安机关备案,二级重要部位报保卫处备案。
第三章 重要部位防护
第八条 重要部位应采取实体防护和技术防范措施。安装防盗门、配备保险柜等实体防护设施;安装视频监控、门禁控制等一种以上技术防范装置,且具备防火、防盗等功能。
第九条 财会室应按照《江苏省单位财会室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实体防护不能妨碍紧急情况下的逃生。
第十一条 重要部位由学院统一制作标牌。
第十二条 重要部位的实体防护和技术防范设施的建设及维护经费,均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四章 管理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重要部位所在单位为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主管部门,应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做好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四条 保卫处是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工作的业务指导管理部门,应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各单位做好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负责重点监管学院一级重要部位、重点督查学院二级重要部位。
第十五条 重要部位须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网络,确定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
第十六条 重要部位所在单位应加强重要部位人员管理,对不适合在重要部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第十七条 重要部位应根据学院安全保卫、安全生产、保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方案演练。
第十八条 重要部位应针对自身特点,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明确本岗位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要普及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定期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十九条 重要部位要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重要部位巡查、检查应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第二十条 重要部位一旦发生案件事故,所在单位应立即向学院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置。
第五章 管理工作考核
第二十一条 保卫处负责对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重要部位和人员,所在单位应结合年终考核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违反规定而发生重大案件事故的,学院将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附表:南航金城学院安全保卫重要部位申报表
南航金城学院安全保卫重要部位申报表
单位:
部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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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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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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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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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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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
/ |
申报等级 |
学院一级重要部位 ( ) |
学院二级重要部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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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 ) 人员密集重要场所 ( ) 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场所( ) 其他特殊重要部位 ( ) |
人员密集场所 ( ) 重要工作及保障场所( ) 重要生活保障场所 ( ) 重要文档存放场所 ( ) 其他重要部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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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范 目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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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防护技术防范设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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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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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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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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