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保卫处处长的领导下负责校卫队全面日常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实际,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根据保卫处全年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制定校卫队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校卫队进行经常性地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遵守职业道德,使全体校卫队员树立良好的形象,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
三、认真抓好校卫队员的专业知识学习,做好新来校卫队人员上岗前的培训,使每一名校卫队员工作任务明确,业务熟练,能妥善处置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督促检查门卫值勤人员、巡逻队员的值勤情况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妥善处理校卫队内部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带领校卫队员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六、拟定校卫队工作计划,做好校卫队阶段性的工作总结,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当好处领导的参谋。
七、负责校卫队人员的招聘、考察、录用、登记备案、辞退、培训、整顿、考勤及奖惩等工作。
八、积极主动地当好处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妥善处置学院治安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收集信息并提供给处领导。
九、领导校卫队做好全院的防火工作,积极配合消防干事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状态,为确保院内防火安全尽职尽责。
十、坚持每周的校卫队例会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具体工作任务。
十一、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对校卫队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十二、随时承接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