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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金城学院技术防范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时间:2012-06-13   来源:本站   作者:baoweichu   点击:4354次   编辑:baoweichu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文件

字〔2012

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技术防范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系(部)、处(办):

根据学院安全管理需要和平安校园建设要求,现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技术防范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望在试行过程中,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保卫处,以便作进一步的修改。

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技术防范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试行)

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技术防范设施  使用  维护  管理规定

附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技术防范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技术防范设施管理,维护学院治安管理秩序,保障教学、科研、生产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师生员工的人身、财物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内安装的技术防范设施(以下简称技防设施)包含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火灾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等。

第三条  学院技防设施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保卫处是学院技防设施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统筹开展校园技防设施管理,检查、监督、指导学院各单位做好内部技防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是内部技防设施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并协助保卫处开展校园技防设施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物业管理部门作为院内部分楼宇物业管理区域治安防范工作的直接实施单位,在保卫处的监督指导下,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技防设施工作。

第七条  保卫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公共区域技防设施的管理工作。

(二) 负责全院消防报警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承担校园监控室24小时值班报警工作。

(四)运用技防设施,及时发现和查处校园内各类刑事、治安、交通、消防等案发苗头和事故隐患,按规程进行处置。

(五)根据工作需要,检查、调阅各楼宇内部的技防资料。

第八条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所属楼宇内部技防设施管理工作,保障技防设施正常使用。

第二章  技防设施值班与操作

第九条  学院监控室承担校园治安、交通、消防的安全监控和接报警及处置工作。监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政治合格,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识别能力和处置应变能力,熟悉业务、设备性能,上岗前接受业务培训。

(二)严格按照设备、系统、软件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规程,严禁擅自改动系统设置和程序、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严禁私接私拉外来接线,严禁擅自关闭系统设备,严禁故意删除、修改技防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不得私自拆卸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必须通知专业维修人员检修并做好相关维修记录。

(三)必须密切观察监控图像,关注有无可疑情况。一旦发现监控部位消防、治安、交通等方面的案发苗头和事故隐患,第一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并保持联络畅通,随时将情况报保卫处值班人员处理。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严守保密纪律,严禁带入、使用与工作无关的光盘、音像、硬盘等。不得向无关人员、单位泄露安保系统的有关情况及录像资料,未经许可不得调阅、复制监控资料。确因工作需要调阅查看录像资料的,需填写《查看监控录像申请表》,经保卫处同意,方可查看。跟案件相关的资料,应立即予以固定拷贝。

(五)严格交接班程序,交班人员应如实填写各项纪录,对工作期间设备运行、案件事故处理、上级通知要求等事项作出详细说明;接班人员应提前到岗,检查设备运行等情况后签字交接。

(六)在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保持电话始终处于畅通。

(七)凡因工作失职导致漏录、漏控、漏报、录像资料丢失,或是接警处置不及时造成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工作制度:

(一)操作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消防联动控制及操作等专业知识,具备专业操作资格,并经消防培训中心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三)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信号,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应立即通知楼层工作人员和呼叫附近巡逻队员进行现场确认。一旦火灾确认,应立即按程序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向保卫处报告,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四)其它要求参照第九条。

第三章  技防设施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  监控室人员要熟悉监控设备的性能、作用、特点,按照以下规定做好技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一)掌握监控操作、保养和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做好防尘、防潮、防震、防腐蚀等工作,使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二)技防监控设备必须每天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要定期维修保养,发现故障及时修复,确保图像显示清晰,回放清楚,设备性能良好,各类监控信息的储存期符合上级要求。值班期间,要仔细监测监控设备运行状态,若发现一般性故障,应及时予以排除,同时在值班工作记录中做好工作记录,若发生重大故障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值班人员,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处置。

(三)定期对主要监控设备及系统进行测试,如测试监控软件、调阅录象、遥控摄像机等,使设备性能处于正常状态,并做好测试记录。

(四)定期检测硬盘录像机、网络主机、显示屏、不间断电源等设备、各分控中心设备、前端设备如监控摄像机、设备箱、立杆等。重点检查设施的技术性能,确保良好的运行状态。每次检测要做文字记录存档备查。

(五)定期查看值班工作记录,及时汇总设备运行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并及时上报。

(六)定期组织清洁设备,对前端摄像机外罩、设备箱、室内设备等进行除尘、清理,防止灰尘、雨水影响监控效果。

(七)根据检查情况及时解决故障问题,一般性故障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给予解决排除,重大故障要立即联系专业公司进行维修,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  建立各类设备档案,做好设备(含备用品)的管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试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