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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3-03-25   来源:学院办公室   作者:学院办公室   点击:3883次   编辑: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系(部)、处(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有关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4446,共3天。其中,44(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7(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5(星期五)。47(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

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对调日的工作安排,教学活动做以下调整:47(星期日)上45(第六周星期五)的课程。

三、各部门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并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放假前各部门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