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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28   来源:学院办公室   作者:学院办公室   点击:7736次   编辑: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办)、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3]2号)的要求,我院即将开展本年度高校教师等各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本年度各系列(不含会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标准和要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3]2号)(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主要包含以下文件:

1.《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适用,见附件2);

2.《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 (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适用,见附件3);

3.《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见附件4)。

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标准和要求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3]2 号)的规定执行(见附件5)。

二、评审权限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学院组织评审,实行学科评议组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二级评审认定;

2.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图书资料等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学院将申报材料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评审;会计等其他非教师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学院直接报送有关部门评审(会计系列需由省教育厅出具委托评审函报送省财政厅评审);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并由学院确定推荐参加上级评审的名单。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提交材料;

2.各单位进行申报人材料公示; 

3.人力资源处组织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代表作”送院外同行专家评议(评议表正高级一式3份,副高级一式2份);

4.学院成立理工类、人文社科类、综合类三个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评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参加学科评议组组织的答辩;

5.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各学科评议组的初步评审结果进行评审;

6.学院对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以及推荐参加上级评审的高级职务申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7.学院将推荐参加上级评审的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图书资料等系列的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报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评定。会计等其他非教师系列的申报材料由学院直接报送有关部门评定。

四、评审工作基本要求

1.严格评审程序,规范操作流程。实行评审前材料公示、评审过程有效监督、评审结果公开公示的机制,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正;

2.突出工作业绩,注重业务水平。学院在评审中将以申报人员的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中的业绩作为职务评审的主要依据。对于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侧重考察其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近三年的业绩表现;对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侧重考察其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近五年的业绩表现。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各单位部署,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32841);

2.申报人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各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公示后将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汇总表报人力资源处(4247);

3. 人力资源处组织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代表作”送院外同行专家评议(48419);

4.各学科评议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和评审材料报人力资源处(422423);

5.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424425);

6.学院将推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评审材料报送南航审核(非教师系列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有关部门)(425426);

7.学院将南航审核通过的评审材料报送省教育厅(430前)。

六、其他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700元,其中用于上交上级部门评审费用400元,“代表作”同行专家评议费用300元,上述二项费用由学院代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100元;

2.2013年起,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需提供基础理论课程考试成绩证明;

3. 除已有规定外,凡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职务,比照原有职务,属跨系列、跨岗位的,均须同级转评;

4. 本次申报涉及的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汇总表等资料请在学院网站(首页 > 人才中心 > 重要通知)下载。

附:

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文件下载/uploads/file/20130406/20130406053537_15358.doc

2. 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节选)文件下载/uploads/file/20130406/20130406053930_88755.doc

3. 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节选)文件下载/uploads/file/20130406/20130406054017_97942.doc

4. 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文件下载/uploads/file/20130406/20130406054107_51704.doc

5.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下载/uploads/file/20130406/20130406054134_67153.doc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