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11号)的要求,经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院李芳、季秀霞、钟丽娜3位同志已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以上同志的任职资格从2014年7月24日起算。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予以转发!
人力资源处
2014年9月23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11号)的要求,经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院李芳、季秀霞、钟丽娜3位同志已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以上同志的任职资格从2014年7月24日起算。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全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予以转发!
人力资源处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