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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秋、“十一”假期前安全检查及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28   来源:本站   作者:baoweichu   点击:2635次   编辑:baoweichu

各系(部)、处(办):

中秋、“十一”长假即将来临,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关于做好国庆期间高校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减少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部门认真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假期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具体如下:

一、各部门在9月29日前完成自查工作,保卫处拟在9月29日,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

二、为确保假期各办公室财物安全,请教职工不要将笔记本电脑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内。如有门窗及门锁损坏,请尽快报修。

三、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回家旅途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叮嘱学生离校前关好窗、锁好门,寝室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

四、加强交通安全,做好班车的安全检查和安全行车的教育,叮嘱学生外出不要乘坐“黑中巴”等无营运资质的车辆,确保学院班车和师生的安全。

五、假期间,各部门如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置或向总值班、校卫队报告。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87190110

 

 

                                               保卫处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