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毕业生:
临近毕业,由于部分毕业生需将户口迁出,经保卫处与铜山派出所协调,对户口迁出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把户口迁往工作单位、原籍或省、市人才服务中心的,都需凭《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以及保卫处证明,到铜山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二、如遇有“肄业”、“结业”等学生想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需凭《肄业证》或《结业证》,以及保卫处证明,到铜山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三、凡是没有《报到证》的同学需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须等2012年1月以后,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以及保卫处证明,到铜山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四、毕业生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或省、市人才服务中心的,请事先联系好,确认能够接收,方可办理户口迁移。
五、其它情况以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六、如有疑问或其它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保卫处:87190010、87190008;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87190171;铜山派出所:84951385。
保 卫 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