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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身乡村振兴,谱写逐梦青春——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开始报名
时间:2023-04-15   来源:本站   作者:tw   点击:765次   编辑:tw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

       继续面向苏北,在 2023 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审核、考核面试、体检培训等程序,集中选拔不少于 1000 名志愿者,赴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等市基层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志愿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法律服务、青年工作、社会治理等。此外,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开展地方志愿者项目省级代招试点,试点为期一年,采取享受同等政策、地方政府承担费用的模式试点开展,更好地助力苏北乡村振兴。

招募录取流程

4月12日起【网上报名】报名学生登陆江苏共青团网的“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报名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jiangsugqt.org)

4月12日-5月10日【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5月10日前【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1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

5月18日前【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于5月18日前完成全部审核工作。

5月20日-6月初【选拔面试】,面向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
(1)5月20日学校面试;
(2)5 月底至 6 月初,省项目办针对普通批次组织集中面试,确保完成招募指标。集中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月20日前【体检】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参加体检。

6月下旬前【公示】高校项目办公布体检通过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6月下旬【录取】6 月下旬,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6月上旬【督导检查】6月上旬,在志愿者选拔录取阶段,省项目办将到各地、高校对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重点环节。

6月下旬【审定确认】省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6月下旬【报送总结】高校项目办将志愿者报名表、体检单和招募工作总结一并报省项目办,作为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7月下旬【培训派遣】省项目办举办大学生志愿服务集中培训及出征仪式,派遣志愿者赴江苏各市参与志愿服务,并由服务地项目办组织签订服务协议。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项目办

联系方式:025-87190014

更多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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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参加“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还享受以下政策:


       1. 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苏北五市志愿者每人每月 1800 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 550 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


       2. 服务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由服务所在地“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项目办负责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并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或试点地方承担。缴费基数为其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低于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按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


       3. 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学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4. 服务期间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青年中心主任,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


       5. 服务期间可参加各级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符合条件的助力乡村振兴公益项目可参与地方乡村振兴各类专项申报。


       6. 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单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各项因素,可给予志愿者相应的生活补助。


       7. 服务期满 1 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同时授予江苏省志愿服务纪念奖章,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和省级相关奖项的评选。


       8. 志愿者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连续计算工龄。


       9. 服务期满 2 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0. 服务期满 2 年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职位;服务期满 1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报考江苏省面向志愿者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11. 服务期满 1 年,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或以上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12. 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3. 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进行重点帮扶。


       14. 省级代招地方志愿者试点项目按照“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标准招录志愿者,纳入“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统一管理,志愿者年度补贴、保障费用由试点地方承担。各地申请省级代招地方志愿者试点项目应将财政所需承担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年度实施规划由相关市项目办提前报省项目办审批。经省项目办审批的省级代招地方志愿者试点项目入选人员,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原有“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 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希望广大青年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把对祖国血浓于水、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感贯穿学业全过程、融汇在事业追求中。”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当代中国青年生逢其时,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乡村振兴,是一个呼吁青年同时造就青年的舞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青年也理应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坚实力量!


招募录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