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
流动团员同志:
为更好加强流动团员管理服务,根据团章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 流动团员应严格执行团章规定,认真履行团章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的团员义务。
2. 流动团员应配合所在团组织完成线上组织关系转接、线下报到,主动加入所在团组织网上流动团员社群,自觉接受团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3. 流动团员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相对固定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出。
4. 流动团员应至少每6个月与所在团组织联系1次,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所在团组织。与团组织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团员停止团籍,停止团籍2年后无法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5. 没有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6. 请务必珍惜团员身份,被停止团籍、除名的,将对本人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无法弥补的影响。
请各位流动团员同志下载附件(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认真填写后报送团组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