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部门意见处签字盖公章,盖私章不受理。
2.申请地点:甲骨文楼与大活之间一条路,北区宿舍楼间一条路。
3.两张申请表全部由借用人递交与保管,不需要留在校团委秘书部。
4.商业性、娱乐性等无意义的活动拒批。
申请流程
下载摊位申请表(两份)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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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办公室(德馨楼219)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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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后勤处(德馨楼214)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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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交予后勤处,另一份自己保留作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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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成功
附件:
临时摊位借用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