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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5-03-26   来源:本站   作者:学院办公室   点击:3739次   编辑:党群工作部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有关精神,现将我院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5日(清明节)为星期六、星期日,4月6日(星期一)为补休。

二、各部门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并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部门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