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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季勤工助学岗位招新及评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4   来源:本站   作者:xueshengchu   点击:4512次   编辑:xueshengchu

各用工单位:

勤工助学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为一进步增强勤工助学“资助育人”的功效,提高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为了落实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工作,提高日常工作的效率,现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做好2021年春季勤工助学岗位招新及2020年度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

一、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报送

各用工单位填写《2021年春季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1)。

二、2020年度勤工助学优秀指导老师及优秀实践学生的评选工作

(一)、优秀指导老师评选基本条件

1、直接负责所在部门勤工助学管理工作,评审年度内累计担任本用工单位勤工助学负责人10个月以上(含10个月);

2、工作认真负责,能完成该部门勤工助学的指导、组织、考勤等各项工作;

3、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每个月的薪酬报送,正确率高;

4、在勤工助学工作中,为人师表,公正公平,善待学生,能及时把握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热心为同学排忧解难,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

(二)、优秀实践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不怕困难、遵守纪律、认真完成任务;

2.尊重老师、服从管理、团结协作、诚实守信、按时出勤、表现良好;

3.在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在某方面业绩突出或工作内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为学校工作做出一定贡献的学生;

4.连续工作一个学期以上。

(三)、评选要求

1.以用工部门为单位,组织所属勤工助学指导老师和学生开展总结评选工作;

2.按照本单位在岗勤工助学学生人数的 10%,确定优秀实践学生名额(每不足 1 人时,按1 人计算),优秀指导老师每单位不超过1人;

3.用工部门组织所属符合评选条件的老师和学生填写《勤工助学优秀实践学生申请表》《勤工助学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附件2)。另附 1-2 张能够体现本人工作特色的照片。

4.用工部门填写《2020年勤工助学优秀指导老师推荐汇总表》《2020年勤工助学优秀实践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 3)

(四)评审及表彰方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用工部门推荐的先进个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对获得勤工助学优秀指导老师及优秀实践学生荣誉称号的,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附件123各项材料均以用工部门为单位于316日前提交,逾期视作不参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上传至奥兰系统上报材料,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德馨楼21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附件12021年春季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汇总表

附件2勤工助学优秀指导老师及优秀实践学生申请表

附件32020年勤工助学优秀指导老师及优秀实践学生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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