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有华,法律硕士学位,讲师职称,南航金城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政教研室教师。
1987年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专业;2007年硕士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2007年7月起任教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发表知网检索、省刊等级论文4篇。
主讲《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
办公室地点:南航金城学院北区德馨楼514室。
胡有华,法律硕士学位,讲师职称,南航金城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政教研室教师。
1987年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专业;2007年硕士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2007年7月起任教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主要研究方向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研究,发表知网检索、省刊等级论文4篇。
主讲《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
办公室地点:南航金城学院北区德馨楼5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