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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2-18   来源:本站   作者:人力资源处   点击:2517次   编辑:党群工作部

各单位:

    为了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价学院教职工2015年度的工作业绩,进一步提高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队伍建设,提升学院的办学水平,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院人字[2014]12号)和《关于调整教学单位教职工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院人字[2014]22号)等文件相关精神,学院将于1218日起组织开展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就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适用对象:

全院教职员工

二、考核的组织

(一)成立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旭

副组长:孙雷

  员:赵宇、戴泉晨、聂建、陈鹏飞

  书:陈雯

(二)成立各单位考核工作组。

1.各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工作组,由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教职工考核。

2.行政机关各处(部、办)和直属单位成立若干联合考核工作组。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5人组成,并由牵头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具体安排:

(1)学院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由学院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2)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3)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由后勤保障处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4)教务处、科研处,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5)财务处、人力资源处、校友会(筹)由财务处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6)图书馆、信息资源管理与服务中心,由图书馆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7)继续教育学院单独组织实施考核。

(三)人力资源处负责全院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三、考核的具体内容

本年度考核的内容及侧重点、考核方式、考核的等级、民主测评以及考核结果的使用请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院人字[2014]12号)执行。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全院教学单位的考核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直属单位)的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协调与实施。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各单位考核工作组根据学院考核工作安排,明确本单位具体考核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各单位需在考核前将本单位《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情况汇总表》(见人力资源处网站/常用下载/年度考核表格)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三)教学单位各类人员填写本单位相应考核表,行政机关(直属单位)各类岗位人员及中层管理干部(系党总支书记)分别填写相应的岗位考核登记表(见人力资源处网站/常用下载/年度考核表格)

(四)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需要填写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见人力资源处网站/常用下载/年度考核表格)

(五)中层管理干部的年度考核结合在本单位的述职及民主测评一并进行。本单位民主测评应由人力资源处和党群工作部安排专门人员参加,请各部门提前告知民主测评时间,并由专门人员携带相关民主测评表参加,会后统一收齐民主测评表上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不同单位之间的民主测评,以部门为单位给出综合测评意见。学院根据中层管理干部考核登记表、日常工作表现情况以及民主测评情况研究确定中层管理干部的考核意见。其考核结果不列入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五、有关说明 

(一)2015101日以后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人员一般回原所在单位按原岗位参加年度工作考核。原单位撤销的人员参加现所在单位考核。仍在试用期但入职超过3个月的人员正常参加考核,不满3个月的不参加本次考核。考核期间正在休产假的女职工,不参加本次考核(其中符合学院生育政策规定的按考核合格处理),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本年度已经休完产假,目前在校工作的女职工,正常参加本次考核。未列入情况参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二)各单位对教职工的考核等级情况须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确定考核等级的同时,由单位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考核评价意见,并将考核评价意见反馈给本人。

(三)对评审有异议的可在考核意见反馈或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自收到书面申诉意见之日3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四)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优秀比例不超过部门定编数的15%。中层干部不计入各单位评优基数,其评优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中层管理干部人数的15%-20%

(五)经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由人力资源处负责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2015年度学院“杰出员工”将设立优秀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员、干部四类荣誉称号,总数15-20名,各单位可在单位职工考核评优基础上推荐。“杰出员工”评选标准、比例、推荐程序另行制定。院人字201422号《关于调整教学单位教职工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学院“杰出员工”将设立优秀教师、辅导员、职工、干部四类荣誉称号中的“辅导员”,现统一称呼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

(七)本年度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负责将本部门教职工的考核表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201518日前报人力资源处,同时将汇总表格电子版发送至人力资源处邮箱jchr@nuaa.edu.cn。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1 2015年度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