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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0-11-22   来源:本站   作者:minhang   点击:522次   编辑:minhang

航空运输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及仓库的防火、防爆、防毒、防辐射、防潮、防淋、防腐、防锈、防鼠等工作。

第二条 仪器设备安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操作人员须掌握仪器和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定期检查所有仪器设备电路系统,保持良好状态;接地仪器设备必须接地,明确标记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禁止带电维修电路、禁止湿手触摸带电设备、禁止乱拉电线。

第三条 实验人员须要清楚水管、灭火器、沙箱等灭火工具的具体位置,熟知各种灭火工具的使用方法;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大功率电器须使用专线连接,严禁电线、插板、插板过载。

第四条 实验室必须根据安全防范的有关要求和具体情况,制定确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安全责任人应定期对安全责任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漏洞、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采取整改措施。

第五条 实验室(包括仓库)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牢固有效的防盗和防鼠设施,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不得移作它用。消防器材周围和楼梯、走廊内不得堆放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第六条 实验室不得存放剧毒物品,领用必须经学院领导批准,使用人办理登记手续,严格执行“五双制”(双人管理、双锁、双人运输、双人领发、双人使用),严禁乱丢乱放,不得私自存放或携带出室外。

第七条 压缩气体钢瓶、高压灭菌设备等压力容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和指导使用,安放场地应有防爆防火设施,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八条 使用和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室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实验室应解决好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处理问题,有毒有害废液、废渣应分类集中,专人负责回收处理。

第九条 要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并建立帐卡,出入库药品保管员要认真检查,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领用和存放药品经学院负责人批准,使用人和保管员同时填写出入库单,方可发放和存入。

第十条 危化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 每次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老师应安排学生将实验室卫生打扫干净,并将水、电、门、窗关好;实验室值班人员须认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断电等设备的隐患。

第十二条 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记录存档。需要夜间进行的实验,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楼值班人报告并得到允许,才能进入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