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院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专任教师和学生辅导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拟申请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于3月15日前在各二级学院秘书处填写预报名表(附件1)。请各院秘书于3月15日将预报名情况表汇总后(纸质)加盖部门公章,报人事质量保障处。电子版发送至375301329@qq.com。
2、2018年4月2日至12日:申请人在工作日的7:00-24:00(以中国教师资格网届时公布的时间段为准)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其余时间不予受理,过时无法补报,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流程参见 附件2。
3、2018年3月19日至23日,上午7:30至10:30,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和下载的体检表(双面打印,张贴照片)自行前往南京军区总医院6楼体检中心挂号交费体检(空腹,不饮水),费用自理。 注:我校指定体检医院为南京军区总医院。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3,体检表请统一用《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4)
4、2018年3月23日前各部门组织完成思想品德鉴定、认定当年教学任务书(或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开具等相关工作,思想鉴定由申报人所属党总支书记填写《申请人思想鉴定表》(附件5,请下载手工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人事质量保障处收齐后统一盖学校党委章;教学任务书(附件7)由申请人本人自行下载打印,至学校教学科研处填写确认并加盖公章,确保教学任务书应仍在有效期内。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请申请人至学校学生工作处开具。
5、2018年3月26日至30日:学校组织完成对申报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测试标准、办法和程序(附件6)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2018年4月9日-12日,请申请人至各所在院秘书处进行资料提交和审核确认。申报人自备档案袋,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页(附件8)和证书照片粘贴页(附件9),将封面页粘贴在档案袋外部,并将全部申报材料按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要求顺序装订入档案袋内,需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各二级学院审核确认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具体报送和装订材料内容和要求参见附件10)。由所在院指定人员负责核对复印件和原件,确认无误后返还原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在验核情况栏打“√”,依规定可以免于提供材料的请注“免”。审核人在现场确认人签字栏内签名。 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7、2018年4月16日-17日,各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袋交人事质量保障处(德馨楼401室薛成处),同时报送加盖部门章的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11)纸质版及其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375301329@qq.com。
三、工作要求
1、2018年起,教师资格认定调整为一年两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申报信息核实、确认工作,各项材料必须经过审核才能签名盖章。通过审核人员名单须与集中上报人员名单一致。
3、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要真实、完整、准确、规范。材料一经集中上报,即使申报材料不齐全,也不再接收补报,均直接认定为不合格,需等到下半年重新申请。
人事质量保障处
2018年3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