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5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院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和专职辅导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1、9月9日-16日,申报人员岗培成绩中免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者,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见附件1,免试政策参考附件3)和相关免测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盖“与原件相符”章),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由各部门人事干事于9月16日前交至人力资源处(德馨楼307室薛成处),电子版发送至nhjcrlzy2015@163.com;
2、9月21日-9月29日,申请人自行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报名流程(参见附件3)。请各部门人事干事务必通知到所有申请人仔细阅读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操作。 申请人务必在此时间段内申报,过时系统关闭,无法补报,责任自负。
3、9月17日前,各部门须将申请人的名单(附件2)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汇总报人力资源处(德馨楼307室薛成处),电子版发送至nhjcrlzy2015@163.com;
4、9月25日前,申请人自行前去指定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体检(空腹、不饮水),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体检表请统一用《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5),下载时请务必双面打印。该表格当年有效,隔年无效。
5、10月8日-12日,学院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测试标准、办法和程序(参见附件6)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10月9日前,各部门组织完成思想品德鉴定等相关工作,由申报人所属党总支书记填写《申请人思想鉴定表》(填写内容并签名,表在附件5下载)。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人力资源处收齐后统一盖学院党委章。
7、10月15日-16日,申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具体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参见附件7),到各部门人事干事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8、10月19日前,各部门将材料齐全者的申报材料袋交人力资源处(德馨楼307室薛成处),同时报送加盖部门章的申报人员花名册纸质版(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申报信息核实、确认工作,各项材料必须经过审核才能签名盖章。通过审核人员名单须与集中上报人员名单一致。
3、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要真实、完整、准确、规范。材料一经集中上报,即使申报材料不齐全,也不再接收补报,均直接认定为不合格,需等到下一年重新申请。
4、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恰逢中秋、国庆两个法定假期,为保证此次认定工作顺利圆满完成,请各位参与认定的系部及教师能严格按照上述通知里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提交工作。
人力资源处
2015年9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