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关于访问工程师项目的实施办法(试行)》(院人字【2014】11号)的文件精神,学院拟开展2013-2014年度第二学期访问工程师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各教学单位专职教师和实验教师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一)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
(二)未有企业项目工作经历的具有硕士学历的教师;
(三)未有承担过与企业相关科研项目的具有硕士学历的教师。
二、 申报材料
(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访问工程师申请表》
(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访问工程师人员汇
总表》
以上表格可以在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关于访问工程师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中下载
三、 申报要求
(一) 各单位申报访问工程师中长期项目的原则上每单位每个学期限报一项,寒暑假期间确实有需求的教学单位可适当放宽,申报项目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执行。
(二)申报时请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纸质申请表和附件材料请合并装订(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一式一份)附件材料须编写目录和页码。
(三)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所在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请各单位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307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jchr@nuaa.edu.cn。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关于访问工程师项目的实施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处
201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