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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16   来源:本站   作者:renliziyuan   点击:1755次   编辑:renliziyuan

各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校人字[2021]6号)的相关精神,现2021年度具体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

二、考核周期

2021年11日至2021年1231日

三、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本次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长:曹忠葆、陈旭

   员:戴泉晨、王萌、马小栋、赵心泽、刘向龙、伍建波、陶荣兄、张国庆、蒋卫、吴科颖

秘书单位:人事质量保障处

(二)成立各单位考核工作组

1.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成立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由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任考核工作组组长。

2.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成员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3-5名组成,由教学单位负责人任组长。

3.学生工作处会同教学单位成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考核工作组,负责全校全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

4.学校党委成立党组织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组,负责党群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人和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年度任职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

5.中层干部年度任职考核由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6.校领导年度考核由理事会会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进行。

四、考核的具体内容

本年度考核的内容及侧重点、考核方式、考核的等级、民主测评以及考核结果的使用等,请根据校人字[2021]6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校人字[2021]2号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学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执行。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各单位考核工作组根据学校考核工作安排,明确本单位具体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报备人事质量保障处),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各单位需在考核前将本单位《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情况汇总表》含民主测评时间安排(见人事处网站/常用下载/年度考核表格)报人事质量保障处备案。

(二)教学单位各类人员填写本单位相应考核表(教学人员、学生思政教师请分类填写),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各类岗位人员填写相应的岗位考核登记表(见人事处网站/常用下载/年度考核表格)。

(三)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需要填写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见人事处网站/常用下载/年度考核表格)。

(四)中层干部考核

1.中层干部需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年度考核述职并开展民主测评,人事质量保障处和党群工作部安排专门人员参加现场考核述职。请各单位提前告知民主测评时间,届时人事质量保障处专门人员携带相关民主测评表参加。

2.全体中层干部互评。

3.各单位互评。

测评表由人事质量保障处统一收集、统计,结果报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六、有关说明 

(一)2021年101日以后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人员一般回原所在单位按原岗位参加年度工作考核。原单位撤销的人员参加现所在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正在休产假的女职工,不参加本次考核,符合学校生育政策规定的按考核合格处理,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本年度已经休完产假,目前在校工作的女职工,正常参加本次考核。未列入情况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人事质量保障处负责解释。

(二)年度考核时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参加试用期考核。

(三)各单位教职工的考核等级情况及推荐校优秀员工人员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确定考核等级的同时,由单位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考核评价意见,并将考核评价意见反馈给本人。

(四)对考核有异议的可在考核意见反馈或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自收到书面申诉意见之日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部门实际在职人数的15%,中层干部不计入各单位评优基数。中层干部评优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中层干部人数的15%-20%。

1. 教学单位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等的,按校人字[2021]2号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学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给予教职工评优比例浮动。

2. 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按单位推荐评优人员,由于人员较少,评优人员不达1名的部门,由部门综合考评后推荐至校考核领导小组,经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该部门的评优人员。

(六)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由人事质量保障处负责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2021年度学校“杰出员工”将按专任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员、干部四类人员推荐和评选,总数15-20名。各单位可在单位职工考核评优基础上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原则控制在本单位当年参加考核职工数的5%左右。学校评定工作另行通知。

(八)年度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负责将本部门教职工的考核表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报人事质量保障处,同时将汇总表格电子版发送至人事质量保障处邮箱jcxyrlzy2016@163.com。

本通知由人事质量保障处负责解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2021年度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负责单位

1215

人事质量保障处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人事质量保障处

1217日前

各单位自行组织召开部门内部年度考核动员会议,成立部门考核工作组,确定部门具体考核办法,并将各单位开展考核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和不参加考核人员情况汇总表于1217前报人事质量保障处。

各单位考核工作组

12月27日前

各单位考核工作组组织开展本单位考核、评优及中层干部的测评工作。人事质量保障处和党群工作部安排专门人员参加民主测评(根据各单位上报人事质量保障处的具体时间派人前往),考核工作结束后须将考核结果通知教职工本人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各单位考核工作组

202214日前

1.各单位将签署过考核意见的教职工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汇总表上报人事质量保障处。

2.组织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推荐优秀人员考核。

3.杰出员工推荐申报工作。

各单位考核工作组

人事质量保障

14日前

人事质量保障处审核教职工考核登记表,统计考核结果。受理教职工对考核的异议,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自收到申诉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各单位考核工作组

人事质量保障

16-7

开展2021年度杰出员工资格审查及答辩推荐工作。

人事质量保障

11112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考核评优结果,评定中层干部的考核等级和年度杰出员工。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1月13日前

汇总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考核结果上报集团

人事质量保障

1.党组织领导干部的考核时间安排参照上表时间进行。

2.以上表格请各部门按照时间截点提交,纸质版提交至德馨楼411办公室薛成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3753013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