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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以工代训”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16   来源:本站   作者:renliziyuan   点击:1735次   编辑:renliziyuan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进一步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通知》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通知》,结合通知中疫情情况下为维护教职工社会保障权益的要求,开展“以工代训”培训工作,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加强内部管理。人事质量保障处定于1120日起开展“以工代训”相关培训工作,计划共计开展24课程(45分钟/课时),其中自学和集中授课分别12课时,现对“以工代训”相关工作、课程安排、培训方式、编班安排和培训要求安排如下:

一、“以工代训”参培人员

与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由学校缴纳社保的教职工(分班名单详见群发通知)。

二、课程安排与培训方式

培训课程表:


三、编班安排、自学与集中授课培训要求

1、编班安排

一班(班级编号为2020051883):人员为行政机关和直属部门缴纳社保教职工,共计108人;

二班(班级编号为2020052102):人员为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和信息工程学院缴纳社保教职工,共计105人;

三班(班级编号为2020052162):人员为国际商学院和艺术传媒学院缴纳社保教职工,共计118人;

四班(班级编号为2020052178):人员为航空运输学院和基础教学部缴纳社保教职工,共计120人;

各班级人员名单详见群发通知。

2、自学

自学培训内容见人事质量保障处网站《教职工培训》模块,分别为以工代训-学校制度之规章制度,以工代训-学校制度之管理规范,以工代训-疫情防控之防疫知识,以工代训-职业能力之师德师风。参培人员依据培训课程表安排自学,且每个自学内容需提供本人自学照片(照片要求体现自学内容),照片容量以WORD形式提供,容量小于等于100KB,并以“班级号+本人班级序号+姓名+社保卡号”形式命名(例:二班+20+张三+188888888),1128日前将所有自学照片合计4张照片发送至各单位人事干事,各单位人事干事将本单位所有照片汇总到一个WORD,且以“班级号+部门”命名,于122日前发送至邮箱1527987972@qq.com

3、集中授课要求

    集中授课统一安排在图书馆206报告厅(详见培训课程表),人事质量保障处会在现场设置班级标志,请各班级人员按标志及时入座。各二级学院秘书依据人事质量保障处提供的名单负责现场签到且核对参培人员是否到岗,会后将签到表统一交至人事质量保障处,行政机关和直属部门人员的现场签到由人事质量保障处负责。

此次“以工代训”培训工作是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是对每个参保人员的一项考核,希望大家能积极配合完成培训工作以保障个人权益。具体工作由人事质量保障处根据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且根据签到、照片等材料对每个参培人员进行总体考核,在规定时间、标准内向南京市社保局进行报备审核。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以便顺利完成“以工代训”工作。

                                          


                                             人事质量保障处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