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有关精神,现将我院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9月27日至10月7日,共11天。9月26日(星期六)、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
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对调日的工作安排,教学活动做以下调整:9月26日(星期六)上9月28日(第五周星期一)的课程、10月10日(星期六)上10月7日(第六周星期三)的课程。
三、各部门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并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部门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