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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日期:2009/5/19 阅读次数:9764

一、招生计划

    2009年,我院拟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本科学生220名,其中,艺术设计专业10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4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专业80名。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考生须具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品行端正,身体、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非色盲、非色弱。

三、录取办法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2009年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并在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按照所在省份招办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进档后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考量,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占65%、文化成绩占35%,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四、招生范围

艺术设计专业:在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河南八个省份招生,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即可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江苏、山东、浙江、黑龙江四省进行招生,其中江苏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专业校考,取得我院颁发的专业校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浙江、黑龙江两个省份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合格即可报考;山东省考生在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考合格即可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专业:在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省进行招生,江苏、安徽考生须在南京进行现场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和按照《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GB/T1640.8-1996)进行体检,取得我院颁发的专业校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河南考生参加河南省的空中乘务类专业统考取得合格证者即可报考;山东省考生来我院进行校考合格或在其他院校同类专业进行校考合格均可报考。

五、有关事项

    1、学  费:15000/学年。

    2、住宿费:1500/学年 。

    3、学生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证书;并按教育部要求,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4、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7190011

    学院网站: http://jc.n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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