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团委)是在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以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本着以生为本的服务宗旨,按照“规范管理、强化服务、促进发展、引导成才”的工作理念, 一方面加强学生事务管理制度建设,采用信息化的平台,规范制度流程,提高学生事务管理的效率,更好地为学生服务;另一方面以校园文化品牌建设为引领,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开拓学生视野;不断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加强辅导员在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提升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依托太阳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努力为学生的发展创造条件,引导学生成长成才。
学生处(团委)下设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生教育发展中心、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团委办公室。目前学生处(团委)共有11人,其中中级职称5人,全部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处(团委)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学生教育管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生教育管理流程,参与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的决策。
2、丰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涵,创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方法,新载体,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3、做好学生党员教育与管理,积极探索独立学院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方法和机制。
4、制定学风建设考核体系,加强学风建设,做好学生考风考纪诚信教育工作。
5、负责全院学生评优评奖、资助工作,做到科学、公平和公正;做好全院学生表彰工作。
6、制定全面的学生事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快学生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学生服务工作。
7、负责全院学生迎新、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8、负责全院学生军训工作,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负责全院周恩来班、邓颖超班等先进班集体建设工作。
10、在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共青团管理制度,指导各系分团委工作,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
11、负责指导各级学生组织开展工作及学生骨干队伍的培养,做好青年学生的服务工作。
12、负责组织实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五四表彰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12、负责全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师生心理健康发展。
14、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做好辅导员招聘、培训及培养等工作。
15、完成其他学生教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