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财经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学院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办法,规范学院经济秩序,管理学院的财务收支活动。
二、负责资金运筹和管理,科学配置学院资金,增收节支,既保证学院基本建设、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的资金需要,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及时提供全院资金运转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学院年度(学年)财务预算。
四、按照《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编报各项财务会计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收费政策,负责学院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审核、申报工作,并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监督实施。负责各类票据的领用、购置、制发、使用、缴销等管理工作。
六、全过程参与学院基建、维修、设备物资以及服务采购、房屋租赁、资产处置、合作办学等各类招标评标工作,参与招标考察、询价等工作。
七、参与学院各类经济合同的会签工作,加强学院经济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
八、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负责做好财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存、使用和核销工作。
九、负责学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十、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和增值。
十一、负责办理纳税申报事宜,负责会计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财会队伍建设,加强沟通协调和团队合作,组织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职称考试,努力提高财会队伍素质。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