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肃教学纪律,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院教字2014[20]号《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对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作如下要求:
1.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课堂教学活动,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停课、调课、私自更换教室或请他人代课。
2.教师授课应注意仪表端正,站立上课,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3.教师应加强教室座位安排与管理,促进良好的教学效果。
4.教师应遵纪守时,严格课堂纪律,切实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希望各教学单位负责人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监控到位,确保我院教师形成良好的课堂教学规范。
教务处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