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
为做好学院2016-17学年财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准确、及时、完整、有效,请各单位于2017年6月20日前处理完毕下列事项:
1.请将持有的2017年5月31日前开具的发票务必在上述期限前完成审批手续,并到财务处报销;
2.请将2017年4月30日前的临时借款务必在上述期限前完成审批手续,并到财务处冲账;
2017年9月1日以后,财务处原则上不受理2017年5月31日以前开具的发票报销。
金城学院财务处
2017年5月24日
各单位 :
为做好学院2016-17学年财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准确、及时、完整、有效,请各单位于2017年6月20日前处理完毕下列事项:
1.请将持有的2017年5月31日前开具的发票务必在上述期限前完成审批手续,并到财务处报销;
2.请将2017年4月30日前的临时借款务必在上述期限前完成审批手续,并到财务处冲账;
2017年9月1日以后,财务处原则上不受理2017年5月31日以前开具的发票报销。
金城学院财务处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