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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科
时间:2014-09-11   来源:本站   作者:人力资源处   点击:9579次   编辑:人力资源处

主要职责:

1.研究执行国家、省、市工资和社会保险政策,制定实施教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2.负责教职工薪酬的核定; 
3.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的核定、调整、缴纳;
4.负责向省、市相关部门报送工资统计报表及年审工作 
5.负责教职工探亲差旅费、报到路费的核定; 
6.负责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核定;
7.负责起草(修订)与本科室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质量标准和有关文件、工作计划及其年度总结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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