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文件(苏人社发〔2013〕284号)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将在针对高校贫困家庭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现结合我院实际,将我院此项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3、2014届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具有我院学籍的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领发放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2013届、2014届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领求职补贴。
1、各系(部)应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2013届及2014届毕业生申请补贴。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填写“求职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个人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人社部门审核一份),并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以下简称低保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
2、各系(部)应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并于2013年9月23日前将个人申请、低保证明及汇总花名册上报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3、各系(部)申报结束后,将由学校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按照文件精神,省财政部门针对2013届的求职补贴将于2013年11月底前拨付,2014届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将于2014年2月底前拨付。毕业生求职补贴由省财政厅委托省教育厅拨付至学院,再由学院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账户。求职补贴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四、工作要求
请各系(部)认真做好此次补贴发放的宣传、组织工作,通知到每一名2013、2014届毕业生,并对照贫困生库和学生日常表现做好核查工作,按照时间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如有疑问请联系招生就业处张海波老师。
附件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的通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