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省属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苏教职称[2016]3号),我院申请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18名教师全部通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其中副教授16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1人,教育管理研究副研究员1人。
在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人力资源处在获得江苏省教育厅下放的学科评议权后,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我院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细节和流程,并制定相关的方针政策,确保工作能够圆满完成。
本次工作创新点在于人力资源处采用了新方法和老流程相结合的方式,在前两年申报材料流程的基础上,增加了四轮反馈机制,通过每一轮对申请者资格、资历、资料的审核与问题的反馈,将每轮审核反馈工作中的信息和问题及时传达给申请者,一方面提高了人力资源处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确保了此次工作开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此次评审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标志着我院在自主评审工作上迈上了新台阶,也为下一年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教育厅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