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学院2017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准确、及时、完整、有效。年底决算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17年财务支出审核及付款业务报销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0日;
(2)除备用金外,员工借款未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冲账的,应当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结算报销冲账;
(3)员工应于上述(1)规定日期前将2017年12月15日前(含15日)开具的发票全部按照规定审批手续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2018年1月起,财务处将不受理2017年12月15日以前开具发票;
(4)涉及通讯补贴的员工,务必将截至2017年12月份通讯补贴报销完毕,2018年1月起财务处将不受理2017年12月份及以前通讯补贴报销;
(5)财务处确定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7日为年终决算时间,在此期间不对外办理报销付款业务,自2018年1月8日起开始办理结算报销业务。
请学院各单位财务联络员务必将上述事项及时准确通知到所在单位全体员工,以确保相关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及时办理报销事项。
财务处
201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