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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消费类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所需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房时间在一年以内,以合同在房产局备案的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交契税的时间为准,可以提取现金),所需资料如下:

1、购买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资料有: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和第113页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⑤前往财务处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⑥公积金龙卡;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2、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资料有:《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⑥前往财务处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⑦公积金龙卡;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

3、购买公有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资料有:《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收据);《公有住房买卖契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⑥前往财务处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⑦公积金龙卡购房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为准。

4、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资料有: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付款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⑤前往财务处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⑥公积金龙卡;购房时间以《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5、单位集资建房:①集资建房购房契约(合同、协议);②购房发票(收据);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5前往财务处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6公积金龙卡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相关操作规定由管理中心另行制定。

7、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①《国有土地使用证》;②《房屋所有权证》;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④前往财务处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公积金龙卡。

8、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①《集体土地使用证》;②《房屋所有权证》;③《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④前往财务处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公积金龙卡。 

9、在国有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①《国有土地使用证》;②《房屋所有权证》;③街道(镇)及其以上政府城建部分出具的大修证明;④前往财务处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公积金龙卡。

10、在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①《集体土地使用证》;②《房屋所有权证》;③街道(镇)及其以上政府城建部分出具的大修证明;④前往财务处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公积金龙卡。

    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申请范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2、需提供材料

1)租用公有租赁住房:①房屋租赁合同;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前往财务处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5公积金龙卡。

2)租用商品住房:①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②婚姻状况证明;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租住房屋所有权复印件;5前往财务处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6公积金龙卡。

3、提取额度:①租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房租计算;②租用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

4、办理时限:每年的612月集中办理

 

    购房时间超过一年(新房以合同在房产局备案的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交契税的时间为准)不能提取现金,只能转账还贷。所需材料:①《借款合同》原件;②借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原件(一式二份);③贷款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前往财务处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若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住房的,均可以提取;若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注意事项

     1)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者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转账还贷只能每个月的1-15号工作日提取。

    4)假如按月还贷要留13个月的公积金汇缴额,假如不按月还贷,里面最少保留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