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学校首页> 组织机构> 行政部门> 管理保卫处> 南航金城学院宣传横幅管理办法
南航金城学院宣传横幅管理办法
时间:2007-04-12   来源:本站   作者:baoweichu   点击:2502次   编辑:baoweichu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文件

院字(2007)17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关于印发《宣传横幅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处:

为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规范宣传管理,经研究决定,学院对校内宣传横幅实行统一管理,现将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宣传横幅管理办法(试行)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宣传  管理办法  通知

附件1:

金城学院宣传横幅管理办法

(试行)

  

  为净化校园环境,规范宣传管理,现对校内宣传横幅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 管理分工

校园宣传横幅由学院党政办统一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党政办开展工作,共同营造学院良好的文化氛围。

具体管理职责分工如下:

学院重大活动、思想理论宣传、法定节日庆典等,由党政办直接管理。

  学生为主体的重要活动,主要由学院团委进行初审后,报党政办审批。

各经营单位活动,主要由后勤处进行初审后,报党政办审批。

  学院保卫部门根据党政办的要求,负责对学院宣传横幅的悬挂地点、时间、规格等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纠正。横幅一般由校卫队统一进行悬挂和摘除(也可自行悬挂,但需符合要求)。

  二、申请流程

  (一)填写横幅悬挂申请表格。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报相关部门初审后,报党政办审批。

   (二)申请表须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到受理单位,申请单位根据审批结果制作和悬挂,不得先行制作。

学院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并接受学院保卫部门监督和管理。对无审批手续的宣传横幅,一律强制摘除,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