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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提示
时间:2016-08-26   来源:本站   作者:保卫处   点击:1655次   编辑:保卫处

1)严禁在学生公寓内私拉乱接电源,不得使用酒精炉、热得快、电饭煲、电热毯等违规电器;

2)严禁在学生公寓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更不得将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带入宿舍;

  (3)如宿舍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等方法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