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关于访问工程师项目的实施办法(试行)》(院人字【2014】11号)的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2015—2016年度第二学期访问工程师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数
本次学院拟立项项目20项。其中,院级重点项目3项,按每项3000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一般项目17项,按每项1500/800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
学院鼓励教学单位自筹经费支持教师参加访问工程师实践,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学院可设立部分自筹经费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对象
各教学单位近两年内未参加过访问工程师项目的专任教师、实验教师,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硕士学位。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可访问工程师中长期项目报一项,寒暑假期间项目可适当放宽。
2.申报由个人申请,教学单位审核推荐,学院评审确定。
3.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访问工程师申请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4.各教学单位根据审核推荐意见汇总推荐项目,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访问工程师人员汇总表》,汇同个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访问工程师申请表》上报人力资源处。要求纸质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一式一份)附件材料须编写目录和页码。2016年6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411办公室, 电子材料发送jcxyrlzy2016@163.com。
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访问工程师申请表》(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访问工程师人员汇总表》(附件2)可以在人力资源处网站的常用下载栏中下载。
人力资源处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