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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1年度江苏省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时间:2021-06-15   来源:本站   作者:renliziyuan   点击:2086次   编辑:renliziyuan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15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1年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名额分配

全省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国内访问学者选派30名教师,每校推荐2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三、访学单位及导师要求

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点击“访问学者导师查询”,可查询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带“*”标记的导师符合相关要求。各校对确有研训需求但不在以上目录的省内博士授予权高校进行访学,也可以提出申请。

四、访学人选确定

(一)申请人按照以上“访学单位要求”联系接受访学学校(单位)和指导老师,达成接受意向后,填写《江苏省高校高级访问学者申请表》交选派学校人事处。

(二)各教学单位推荐1位申请人,填写《江苏省高校高级访问学者申请表》,将申请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送人事质量保障处。电子版同时报送,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联系人:薛成。

(三)由学校推荐至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师培中心汇总后报教育厅师资处,从中择优选取30人,作为国内访问学者人选。访问学者人选确定后,由省师资培训中心通知相关高校。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6月20日(过时将不再受理)

六、计划实施时间

20219月至20228月

七、经费资助

省财政资助经费2万元/人。

八、访学管理

选派学校应与确定为访问学者的教师签订培养协议,协议中要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访问学者研修期间,选派学校应加强与接受学校(单位)管理部门和指导老师的沟通,及时了解访问学者的研修情况。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