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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学单位试点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15   来源:本站   作者:renliziyuan   点击:1935次   编辑:renliziyuan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学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修订>的通知》(字〔201912号)的精神和学校办公会意见2019年起教学单位绩效考核改为年度考核,现启动2019相应考核工作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1月30日前,请各教学单位按照申报的《教学单位试点绩效考核之自主项目申报表》,本着一项一报原则,提交1-2项自主项目专题报告,作为综合测评参考。同时报送“标志性成果加分项“申报材料(参见附件1)。

2.125日前,请各责任部门牵头,协同部门配合,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学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修订

(校字[2019]12号)(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修订)》)中的评分标准、办法以及各相关部门平时的数据、台账等资料,分别给出各教学单位考核各项量化指标的分值并将《教学单位试点绩效考核指标分数》和《教学单位试点绩效考核指标得分说明》(参见附件2、3报至人事质量保障处

3.1212日前,由人事质量保障处将各项指标分值汇总,形成2019年度教学单位试点绩效考核报告及指标分数统计表,并反馈至各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

4.1225日前,领导小组依据各教学单位申报材料,分别给出《指标体系(试行)》中“自主项目综合测评意见”和“标志成果加分项”的分值。

5.1230日前,召开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

二、相关要求

1.因今年教学单位绩效考核是由学年考核改为年度考核,经研究确定数据采集时间为20189月1日至20191231日

2.请各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各责任部门数据报送后原则上不再修改,如数值变动,需提供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3.材料报送汇总联系人:薛成,邮箱:375301329@qq.com

附件:1.教学单位试点绩效考核申报材料

      2.教学单位试点绩效考核指标分数(样表)

      3.教学单位试点绩效考核指标得分说明(样表

      4.2019年度教学单位试点绩效考核指标修改征集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20191115


附件1:

教学单位试点绩效考核申报材料

一、自主项目完成情况(一项一报)

二、标志成果加分项(以条目列出)


附件2

年度 教学单位试点绩效考核指标分数(样表)

                                                        填报单位:

考核指标   

指标
总分数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航空运输与工程学院

国际商学院

艺术与传媒学院

基础教学部

平均分

备注

1

2

3

4

5

……


附件3

年度(教学单位)试点绩效考核指标得分说明

 

字体要求:五号宋体,不加粗。表格字体:小五号宋体。

1.1.1  [ 1 ] 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考核(3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考核结果为“好”,得35分。2.考核结果为“较好”,得20分。3.考核结果为“一般”,得15分。4.考核结果为“差”,该指标为0分。本观测点分值最高35分。

评分依据:

1.1.2  [ 2 ] 对教学单位党总支书记为核心的管理团队进行测评(1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相关职能部门及本教学单位师生代表对党组织工作测评分值为15分,测评比值乘以15得出分数。满意度低于50%本指标为0分。

评分依据:

1.1.3  [ 3 ] 二级工会开展凝心聚力活动情况(1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二级工会积极开展小家建设,积极主动开展凝心聚力的活动,组织二级工会集体内活动1次得3分,以此类推。本观测点分值最高15分。    

评分依据:

1.1.4  [ 4 ] 党内、工会工作校内评比类获奖情况(2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集体、个人或党内主题教育评比活动获学校表彰1次得5分。本观测点分值最高20分。

评分依据:

1.1.5  [ 5 ] 院分团委工作考核(1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本观测点分值为0-15分。2.依据当年度分团委工作考核结果排名1至5名分别得15分,12分,9分,6分,3分,总分低于及格分或出现重大舆情事故不得分。

评分依据:

2.1.1  [ 6 ] 对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核心的管理团队测评满意度(1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学校领导满意度测评分值为5分,满意度比值乘以5得出分数。满意度低于50%本项为0分。2.本教学单位教职工满意度测评分值为5分,满意度比值乘以5得出分数。满意度低于50%本项为0分。3.本教学单位学生满意度测评分值为5分,满意度比值乘以5得出分数。满意度低于50%本项为0分。

评分依据:

2.1.2  [ 7 ] 教学单位管理团队对师生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及处理力度(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相关违纪违规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以二级学院提供的宣传、学习佐证材料为准,要求能证明活动与主题相关,每年活动不少于2次,人数至少覆盖教师和学生总数的1/2,得5分,不足次数和人数得0分。2.如有对师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出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评分依据:

2.2.1  [ 8 ] 配合学校参与媒体的采访报道 (1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提供题材供省市级媒体报道1次得2.5分。2.提供题材供国家级媒体报道1次得5分。本观测点最高10分。

评分依据:

2.2.2  [ 9 ] 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宣传报道(1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重要活动新闻推荐到学校官微达4篇,且每篇点击量达400及以上得5分。2.推荐到学校官微的活动新闻点击量达1000及以上加3分,点击量达2000及以上加5分。本观测点最高10分。

评分依据:

2.3.1  [ 10 ] 心理工作考核(1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本观测点分值为0-10分。2.参照心理工作考核体系,依据学年各学院心理工作考核结果排名,1-5名分别得10,8,6,4,2分,考核不及格者不得分。

评分依据:

2.3.2  [ 11 ] 二级学院大学生医保参保率(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本观测点分值为0-5分。2.该学院全员参保为5分,参保率98%以上为3分,低于98%此参保率不得分。

评分依据:

2.3.3  [ 12 ] 学生宿舍安全检查(10分)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

1.本观测点分值为0-10分。

2.根据奥蓝系统通报的每日宿舍检查情况和卫生大检查的夜不归宿数据,算出每月被上报人次占学院总人数百分比,平均之后第1-5名依次为0分、0.5分、1分、2分、3分;

3.根据奥蓝系统通报的每日宿舍检查情况的违规电器数据,算出每月被上报人次占学院总人数百分比,平均之后第1-5名依次为0分、0.5分、1分、2分、3分;

4.根据卫生安全大检查反馈数据,算出各学院上报宿舍(含违规物品、违规电器、饲养宠物、销售物品等)占所有上报宿舍的百分比,平均之后第1-5名依次为0分、1分、2分、3分、4分。

评分依据:

2.3.4  [ 13 ] 辅导员日常基础工作(2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

1.本观测点分值为0-20分。

2.依据辅导员的住校考勤(3分),宿舍走访(3分),

学院辅导员全部达标,得满分,不达标扣除1分/人,扣完为止。

    3.学生谈话(3分),家长谈话(3分),学院辅导员全部达标,得满分,不达标扣除1分/人,扣完为止。

    4.班情熟知(3分):依据各学院考核均分划分三个等级打分,3分/2分/1分,学院均分成绩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均分成绩在及格分以下不得分。

5.工作实效(5分),参照学生处数据报送及时和准确条例,依据每月成果公示,按均分考核结果排名,1-2名5分,3名3分,4-5名不得分。

评分依据:

2.3.5  [ 14 ] 实验室安全和日常管理(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实验室有安全责任机制及应急预案得1分。按照要求挂贴各类规章制度得1分。按照要求出入库、实验记录登记得1分。按照相应规定存放实验试剂、物品、仪器设备等得1-2分。管理规范、卫生到位得1-2分。2.违反相关规定,按照上述情况分别酌情扣分。本观测点最高5分。

评分依据:

2.3.6  [ 15 ] 教师行为规范考核(1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本项目基准分10分。2.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其它在日常工作中出现不规范行为,尚未构成教学事故的,每1人次扣2分。没按要求处理或及时处理的,每人次扣2分。3.违反学校管理规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每出现1人次扣2分。

评分依据:

2.3.7  [ 16 ] 教学材料归档规范(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本项目基准分5分。2.教学材料存档不及时扣1分/项,不规范扣2分/项,教学材料缺失扣5分。

评分依据:

2.3.8  [ 17 ] 继续教育项目归口管理落实情况(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本项目基准分5分。2.违规出现开展相关培训项目,1个项目扣5分;违规引入校外非合作机构组织讲座,1场讲座,扣1分。

评分依据:

2.4.1  [ 18 ] 财务报销管理(1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违反财务预算制度跨项目乱使用经费一次扣5分,拖欠借款经催收无果的所属单位一次扣3分。预算使用过程中使用虚假事项套用预算、变相挪用或使用虚假单据一次扣10分。

评分依据:

2.4.2  [ 19 ] 财务报销管理(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截止每年年底,学杂费收缴率达99%以上为合格,得5分,否则不得分。

评分依据:

3.1.1  [ 20-21 ] 队伍构成(2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

1.45岁以下自有专职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达90%,得3分,每减少8%,扣1分。2.高级职称(含校聘副教授)占教师比例达到15%得基准分4分,每提高3%加1分。

2.“双师型”教师构成基准分4分,最高分8分。“双师型”教师占二级学院(部)自有教师比例达平均值,得基准分。每减少10%,扣1分,每增加10%,加1分。

3.参加学校“访问工程师”项目加4分。

本观测点最高20分。

评分依据:

3.2.1  [ 22 ] 课堂教学能力(1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达全校综合评估平均分数得12分;每升高2分,加1分;每降低2分,扣1分。2.本观测点最高15分。

评分依据:

3.2.2  [ 23 ] 教师培训(1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举办的各类培训研讨、名师讲座、学历提升、国际交流、教学深化改革会等活动次数达到3次,得3分;每增加1次,加1分;3次以下不得分。本观测点最高10分。

评分依据:

3.2.3  [ 24-27 ] 教师教学、荣誉、教改(4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

1.获得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每项分别加5分、3分、1分。最高20分。

2.获得省级教改立项、质量工程项目(精品类课程、专业、教材等),每项加5分。最高20分。

3.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情况达到全校教改总数与教师比例平均值的,得基准分6分,每减少10%扣2分,增加10%加2分。最高10分。

4.校级教改项目未按时结题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每项扣2分;省级教改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未按时结题或结题验收不合格,每项扣4分。校级项目结题评价优秀者每项加2分。

5.指导创新项目获省优秀,每个项目加3分;

6.指导学生获毕业设计(论文)省优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得20、10、5分/项,获省优秀团队毕设,得10分/项。

7.获得校教学名师、先进教师、先进科研成果(团队和个人)等荣誉的,加2分/项。上限10分。

8.省级教学比赛获奖,一等次、二等次、三等次奖,分别加5分、3分、2分。校级教学比赛获奖,一等奖、二等奖每项加2分、1分。

本观测点最高40分。

评分依据:

3.3.1  [ 28 ] 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1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本观测点分值为0-10分。2.有辅导员获得三等奖得2分,获得二等奖得5分,获得一等奖得8分,获得民办独立学院优秀辅导员得10分。

评分依据:

3.3.1  [ 29 ] 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1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辅导员参加沙龙活动得4分,有辅导员无故缺席,1人次扣2分。2.辅导员(工作满一年)人均持有一张以上职业能力证书,得2分,未达到人均一张不得分。辅导员每年有新增各类职业证书的,得2分/人,没有不得分,满分为6分。

评分依据:

4.1.1  [ 30 ] 主干课程教师职称构成(1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本指标分值0-10分。主干课任课教师中骨干教师所占比例达30%得6分,每增加5%,加1分。

评分依据:

4.1.2  [ 31 ]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1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毕业设计按要求完成得10分。2.江苏省毕设抽检有基本合格的每篇扣2分,有不合格的每篇扣10分。3.校级毕设抽检有不合格的每篇扣2分。

评分依据:

4.1.3  [ 32 ] 毕业实习(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教学单位按教学计划要求安排进行毕业前实习,管理规范、且有实习方案、评分规范、严格,得5分。不符合规定的酌减。

评分依据:

4.1.4  [ 33 ] 教学安排及管理执行(2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

1.本项目基准分20分。

2.必修课变更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每2%扣3分;选修课变更学分占总学分每4%扣2分。

3.教学任务取消扣1分/门;主讲教师变更扣1分/人次。调停(课)数量,每5次扣1分。

4.不合规教师上课扣每人次扣5分。

5.成绩补(改)登,每5人次扣3分。

6.教学安排通知传达不及时、不到位、不准确,一次失误,扣1分。各类教学信息统计不准确,上报不及时,一次,扣1分。

评价依据:

4.2.1  [ 34-37 ] 课程建设和教学模式改革(4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

1.本指标分值为0-40分。

2.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科学合理,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分三等,较好10分、一般5分、较差0分。

3.改进授课方式,推动研究性教学;推动做学合一,课内、课外相结合。分三等,较好10分、一般5分、较差0分。

4.积极推进考核方式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分三等,较好5分、一般2分、较差0分。

5.积极推进慕课资源建设和应用、网络教学等,1门加1分,最高5分;

6.校级各类课程立项,每门加2分。无立项为0分。

7.基础教学部与其他教学单位合作开设1门课程或合作编写1本教材,经验收合格,每门(本)5分,最高10分;

8.承担学校重大教学改革任务,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分三等,较好10分、一般5分、较差0分。最高10分。

评分依据:

4.2.2  [ 38-39 ] 校企协同育人(20分)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

1.校企合作开设1门课程或合作编写1本教材,经验收合格,得3分;最高12分。

2.邀请企业人员每参加1次专业教学研究、教学评估或其他教学活动,加1分。最高5分;

3.新增一家一般基地建设并挂牌,得1分。新增一家深度合作基建并挂牌,得3分。最高10分。

4.完成与企业合作建设校内实验室、基地、工作室等情况,视情况,加2-5分。最高5分;

5.成功申请教育部协同育人项目,每项得3分;顺利完成并结题,得6分。最高10分。

6.校企合作成功申请省级大创(校企合作)项目或企业赞助举办Ⅱ级以上(含Ⅱ级)竞赛项目,得3分。最高5分。

本观测点最高20分。

评分依据:

4.2.3  [ 40 ] 教师指导学生(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建立了导师制,有相应的规定和措施,加2分。教师指导学生成效显著,加1-3分。

评分依据:

4.3.1  [ 41 ] 补考率(5分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本指标分值0-5分,基准分为3分。各学院补考率平均值在10%—13%之间得基准分,减少1%加1分,增加1%扣1分。

评分依据:

4.3.1  [ 42 ] 退学率(5分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本指标分值0-5分。学年退学比例小于3‰得5分,退学比例在3‰~5‰之间得2分,超过5‰不得分。

评分依据:

4.3.1  [ 43 ] 考风考纪(5分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本指标分值0-5分。基准分为5分。2.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教师违反考场纪律或者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每一起扣2分。3.一学期超过3起作弊的,本考核点不得分。

评分依据:

4.3.2  [ 44-45 ] 外语、计算机水平(1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项目分值为0-7分,基准分为5分。一年级学生CET4通过率达70%,得基准分;每提升5%,加1分,每降低5%,扣1分。2.项目分值为0-3分,基准分为0分。NCRE通过率高于当年全校平均通过率1个百分点,加1分。

评分依据:

4.3.3  [ 46 ] 一次学位率(1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本指标分值0-15分,基准分为10分。达到上学年本学院学位率的,得基准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加1分。

评分依据:

4.3.4  [ 47 ] 大学生创新竞赛活动参与(20分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

1.大学生创意活动以学生生均参与率排名,排第1名得5分,依次递减1分。

2.大学生创造项目以各单位实际申报项目数达到可推荐项目数,得5分。每少1个项目,扣1分。

3.各单位积极开展校内竞赛,管理规范,成效显著,加1-2分。学生竞赛参与率达到学校平均值及以上的加1-3分。

评分依据:

4.3.4  [ 48 ] 大学生创新项目立项(15分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获得国家项目一项得5分,省级一项得2分,校重点项得1分,校一般一项得0.5分。各类项目不能按期结题,每项扣2分。本观测点最高15分。

评分依据:

4.3.4  [ 49 ] 竞赛获奖(15分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本指标分值0-15分。二级以上竞赛获奖数达到校生均比例得10分,每减少5%扣2分,增加5%加2分,统计数少于5%得0分。

评分依据:

4.4.1  [ 50 ] 教学评估(2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

1.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并有针对性地对本教学单位教师进行跟踪听课,得基准分5分。每少1次扣1分。

2.教学督导和学生信息员队伍健全,能发现问题与提出改进意见,得基准分10分;组织不健全,扣4分,未发现问题,扣6分。

3.1-3年级学生网评参与度达85%,得基准分5分;达到80%得3分;达75%得1分。

评分依据:

4.4.2  [ 51 ] 教学反馈及改进(1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听课和检查发现或学生反映的问题,有分析反馈、专人跟进、改进措施有效,得15分。2.发现问题无改进措施,每项扣5分。

评分依据:

4.4.3  [ 52 ] 素质能力培养(1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学生素质能力考核优秀得10分,良好得6分,合格得4分,不合格得0分。

评分依据:

4.4.3  [ 53 ] 毕业生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数比率(1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当年度毕业生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率达10%,得1分,每增加3%,加1分;不足10%不得分。本观测点最高10分。

评分依据:

5.1.1  [ 54-55 ] 学术影响力(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教师有入选市级及以上专家库或在学术组织中任职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2.任职人数排名第1加2分,排名第2、3加1分。本观测点最高5分。

评分依据:

5.2  [ 56-64 ] 科研项目与科研成果(9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

1.本项目基准分55分。

2.教师人均科研工作量低于14/人,每低于10%,扣4分。高于14/人,每高于10%,增加4分。

3.申请纵向项目获批,加8分/项,若获批项目级别突破学院现状,每项加15分,二者不兼得。

4.签订横向课题,根据到款额文科加1分/0.5万元,工科1分/万元。横向科研项目成果如批量生产,给学校带来经济效益,加5分/项。

5.科研项目出现不能按期结题者,扣3分/项。                                  

6.教师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加5分/篇,被EI收录,加4分/篇,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加4分/篇,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加2分/篇。

7.教师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加6分/部。

8.教师以第一发明人且以南航金城学院名义申请并成功获批发明专利,加4分/项。

9.教师取得的知识产权转让成功,得5分/项。

10.教师在指导学生“三创”活动中,每产生软件著作权或申请专利1项,加1分;能将“三创”活动中的创意、创造转化成实物样品的,每项得2分。最高加10分。

本观测点最高95分。

评分依据:

6.1.1  [ 65-67 ] 参与情况(1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

1.根据参与招生宣传的情况及评优结果酌情给分。本指标分值为0-6分。                     

2.根据在指定时间内设立咨询电话及效果打分。本指标分值为0-2分。

3.根据网站信息发布及时性和完整性打分。本指标分值为0-2分。      

评分依据:

6.2.1  [ 68 ] 报到率(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学院新生报到率达到94%得3分,每增加1%加1分。本观测点最高5分。

评分依据:

6.3.1  [ 69 ] 学院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2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全校年度工作目标值得20分,增加1%加2分,增加2%以上加5分;低于目标值此项为0分。本观测点最高25分。

评分依据:

6.3.2  [ 70 ] 学院毕业生年终协议就业率(1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学院毕业生年终就业率达全校年度工作目标值得15分,低于目标值得0分。本观测点最高15分。

评分依据:

6.4.1  [ 71 ] 毕业生就业质量指标分析(20

项得分:

评分标准

1.本观测点分值为0-20分。

2.考察上届毕业生进入世界500强企业人数比例、考研出国升学比例、从事机关事业单位人数比例、就业半年后平均薪酬、专业对口度这5项指标,分别与学校当年平均值(分文科类、理科类)比较,达到或超过所属类别平均值则加3分,加满15分为止。

3 .获当年度毕业生“就创业明星”荣誉的加1分/人,加满5分为止。

评分依据:

6.4.2  [ 72-73 ] 就业质量分析(5

项得分:

评分标准1.按要求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工作,合格得2分。2.参照学校版本形成各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合格得3分。

评分依据:

6.5.1  [ 74 ] 就业创业活动(1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本观测点分值为0-10分。2.自行举办专场招聘会、就业指导类活动、创新创业大赛,举办一场得1分,最高6分。3.有学生团队(主要负责人为该学院)目前入驻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得4分;每有一名成员参与得1分(每支团队只有一次加分机会)。该项最高4分。

评分依据:

7.1.1  [ 75 ] “微留学”短期团任务考核(20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 “微留学”短期团完成任务50%得10分,完成80%得15分,完成100%得20分,完成任务低于50%得0分。

评分依据:

7.1.2  [ 76 ] “微留学”学期团任务考核(15分)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 “微留学”学期团完成任务70%得5分,完成80%得10分,完成任务100%得15分,完成任务低于50%得0分。

评分依据:

7.2.1  [ 77 ] “本硕直通”任务考核(3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 “本硕直通”完成任务50%得15分,完成任务80%得30分,完成任务100%得35分,完成任务低于50%得0分。

评分依据:

7.3.1  [ 78 ] 考研专业课开设情况(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开设一门针对考研学生的专业课程强化班,得3分,每增加1门,加2分。本观测点最高5分。

评分依据:

7.3.1  [ 79 ] 考研辅导参与情况(10分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开设考研相关动员会、交流会、分享会、复试指导、调剂辅导等形式会议,每一场,得1分,每增加一场,加1分,此项最高6分。2.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开办的考研基础班课程,参与学生人数达到学院报名考研学生人数的20%,得2分,每增加10%,加1分,不足20%不得分,此项最高4分。

评分依据:

7.4.1  [ 80 ] 学院培训组织情况(5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配合组织开展继教院培训项目宣讲会,每学年开展8场,得1分,每增加1场,加1分,不满8场不得分,此项最高3分。2.根据学生职业发展需求,积极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培训需求,并成功开班,每个项目得1分,每增加1个,加1分,此项最高2分。

评分依据:

7.4.1  [ 81 ] 学生培训参与情况(10分

此项得分:

评分标准:1.学生参加继教院培训项目比率达4%得5分,每增加1%,加1分。 本观测点最高10分。

评分依据:

附件4:

2019年度教学单位试点绩效考核指标修改征集表

(一项一表)

一、建议修改的指标项目

二、提出修改的原因

三、建议修改后的指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