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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9-24   来源:本站   作者:xybgs   点击:4694次   编辑:xybgs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体艺函〔2020〕27 号),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我校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 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4日(星期日),放假4天。

2. 10月5日(星期一)至10月9日(星期五)正常上班上课。

3. 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4. 国庆节、中秋节部分节假日调整至寒假,2020~2021学年寒假适当提前。

二、相关要求

1. 放假期间,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微哨”系统每日健康打卡制度,准确上报个人健康信息。

2.做好师生出行审批管理。假期倡导师生遵守“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不得跨省出行。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师生员工如确需离宁,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须及时向所在单位销假。未经审批擅自离宁或隐瞒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请师生及时关注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查询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

3.严格校园出入管理。教职员工和学生进出校门一律进行身份核验(教职工及家属需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学生需出示学生证无证件者不得进入校园)、苏康码绿码核验和体温检测。做到师生员工一视同仁,不放松、不遗漏,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4.及时上报本人苏康码及健康异常信息根据属地政府要求,假期离宁的师生员工须及时关注本人苏康码的信息变动情况,若苏康码变成黄色或红色,须暂缓返校,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并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如有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所在单位报告。

各单位应第一时间将异常信息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汇总。

5.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并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继续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总值班表

    2.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在校学生请假审批单

3.国庆节、中秋节假期教职工(含三产人员) 出行审批单




              

 

                         学校办公室

                        学校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