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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请假制度的重新声明
时间:2015-03-26   来源:本站   作者:shiyan   点击:3017次   编辑:shiyan
1.部门所有员工,如果需要请假,请提前到考勤员(殷老师)处领取请假单;
2.填写请假单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考勤员处,进行登记;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填写“请假单”,事后要及时补写“请假单”并及时销假;
4.如未填写“请假单”及未及时销假者,者按照旷工处理;
5.请假超过3天者,需要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方可执行;
如有其特殊情况,请质询考勤员!

    殷老师 办公电话:8719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