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有关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2012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试行办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我院学生院内、跨学科转专业工作的开展,将遵循充分利用学院教学资源、学生自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2. 转专业申请转出人数控制在各专业本年级总人数的5%以内。专业转入人数由学院与各系(部),根据本专业当前年级人数情况协商确定,原则上控制在专业本年级总人数的5%以内。
二、选择专业的范围
1.系(部)内转专业是指系(部)内各专业间的互转;跨学科转专业是指由理工科类专业转入文、经、管类专业,或由文、经、管类专业转入理工科类专业。(艺术系专业除外)
2.交通运输(民航机电工程)、交通运输(民航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学生可以转入本年级所有专业,转入该专业对原专业要求见下表:
转入专业名称 |
可转出专业名称 |
交通运输(民航机电工程) (只限男生)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车辆工程 工业工程 |
交通运输(民航电子电气工程)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三、适用对象与申请条件
1.本办法的实施对象为本科一年级学生。
2.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转专业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并培养成才。
4.除以上条件外,转入交通运输专业还需:
1)大学英语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成绩达及格以上。
2)身体健康,四肢活动自如。
四、具体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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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月17日前请各系(部)根据考核情况,初定转专业人选,将同意转入名单汇总表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均经系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9.经学院审核批准,暑假前由学院下达正式文件,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籍、成绩管理与毕业
转专业学生自进入新专业学习后,学籍管理、毕业、学位授予等按转入专业的要求执行。
1.学生转专业后,应依据各系(部)的要求,安排学习,其中是否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等安排由系(部)视学生具体情况决定。
2.学生转专业后,在原专业所学的必修课程,如学时数和基本要求高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则承认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课程或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有要求而未学的必修课,学生必须在转专业后的第一个学年内补修,由教务秘书为学生制定该类课程的修读计划,补足该专业所要求学分。
3.转专业学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转专业学生在原班级参加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的评优评奖。
5.需在转专业后清算第一学年的学费和教材款。
六、交费
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相应年级交纳学费。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