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我院2014—2015学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即将到期。现根据市医保中心的统一要求,将发布2015—2016学年大学生医保续保工作的相关通知。大学生医保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系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续保对象
续保对象为2014-2015学年我院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共计11028人。为保障在校学生的利益,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要求名单内的所有同学都必须续保。(毕业生除外)
二、续保时间及费用
1、续保享受期: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2、续保费用:380元/人/学年,其中政府补贴280元/人/学年,大学生个人支付100元/人/学年。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凭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且本年度年审通过的低保证明或相关低保证明材料(见附件1),可享受政府全额补助。
三、续保工作安排及流程
1、系部通过班会、年级会等形式做好2015-2016年度大学生医保续保宣传工作(见附件2),并请学生认真阅读宣传材料。
2、4月15日—4月30日,系部督促学生,根据是否续保进入奥兰系统填写信息栏。各系辅导员指导同意续保的学生,进入奥兰系统,按照操作指南要求,填写信息栏(见附件3)如果学生个人信息未在奥蓝上完善,务必请先完善后再提交续保申请(递交市医保中心需要学生个人信息),并于5月8日之前审核完毕,再由学校审批。各系辅导员通知不续保的学生,于辅导员处,领取《南航金城学院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同意告知书》(见附件4),并指导学生填写。
3、系部确认最终不续保名单,指导学生完成以下事项:
① 续保学生缴费方式:由财务处6月下旬统一代收代缴(请辅导员提醒学生:6月15日前在上缴学费的银行卡中多存入100元);
②申请低保学生的相关材料或证明办理;
③不续保学生假期中需将不参保承诺书由家长本人签字确认,开学后交至辅导员,由辅导员与家长核实后,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学生处备存。
4、其他情况说明:
①南京市医保中心不接受学生个人单独办理,逾期不办理续保手续;
②大学生医保不建议与地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普通城镇居民医保保险)同时购买,如后期产生医疗费用两者只能报一方,而大学生医保待遇最优惠。
附件1:低保证明
附件2:南京市大学生医保指南
附件3:奥兰系统学生申请参保续保操作指南
附件4:南航金城学院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同意告知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附件1:低保证明.doc
附件2:南京市大学生医保指南.doc
附件3:奥兰系统学生申请参保续保.doc
附件4:南航金城学院不参加大学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