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高校学生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根据《关于评选2015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5〕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相关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标准和要求
(一)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二)评选要求
1、省级“三好学生”评选要求:成绩优异,且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干部,成绩优秀,工作突出,且须曾获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或者院级优秀团干部;
3、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要求:班级学习氛围浓厚,成绩优秀;班级凝聚力强,班级工作有特色;曾获院级先进集体或者周恩来邓颖超班提名班或者院级红旗团支部。
二、评选程序
1、省级“三好学生”、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程序:①个人申报②所在班级民主评选后推荐至系部③各系组织系内选拔推荐至学院④学院组织公开答辩评选,学院公开答辩:4月16日上午9:00,地点:德馨楼201会议室⑤全院公示
2、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①班级充分酝酿后申报至系部②各系组织系内选拔推荐至学院③学院组织公开答辩评选,学院公开答辩:4月16日上午9:00,地点:德馨楼201会议室④全院公示
三、名额分配
我院共有12名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5个先进班集体名额。各系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计1-2名,“先进班集体”各系部推荐1个。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系在4月10日10:00前将纸质推荐材料报学生处(德馨楼305,联系人:陆青青,联系电话:87190033)。推荐的个人及集体建立单独文件夹,文件夹中包括《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1、2);班级民主评议表决表/系部推荐意见(附件3);照片1张。另各系部报送省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汇总表各1份(附件4)。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通过奥蓝材料上报)和纸质版1份,其中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在300字以内。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系(部)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学生申报积极性,认真组织系内评选;
3、发挥团支部、班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完成此次评选工作。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2、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3、班级民主评议表决表
4、系(部)汇总表(样表)
5、院级公开答辩具体要求
学生处(团委)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附件: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doc
附件2: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doc
附件3:班级民主评议表决表.doc
附件4:汇总表格式(样表).xls
附件5:院级公开答辩具体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