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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办理指南
时间:2015-04-13   来源:本站   作者:学生处(团委)   点击:12652次   编辑:学生处(团委)

学生事务办理指南

序号 事 务   相关部门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1 学费缴纳 每学年开学前15天存入学院所发银行卡内→开学报到当日在事务服务大厅确认办理 财务处 每学年报到当天 事务服务大厅(实验中心大门对面)
2 学生证补办(火车票优惠磁条补办或充磁) 辅导员处开证明→本人携带照片、工本费→事务服务大厅办理(领证芯、填内容)→下一个周一或周三下午领取。 系部
学生处
每周一或周三下午
3 商业保险办理 准备相应理赔材料→事务服务大厅办理。 学生处 每月第一个周二中午12:30-13:30
4 学生在校证明办理 辅导员处拟写、打印证明内容→辅导员手写签字→系(部)盖章→事务服务大厅盖章(每周一或周三下午)。 系部、
学生处
每周一或周三下午
5 教育储蓄的办理 学生准备储蓄信息:银行全称、储蓄金额、储蓄利率、储蓄起止时间→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本人亲自前往学生日常事务服务大厅3号财务处窗口(注:每位学生大学四年只能办理一次教育储蓄,最高金额为2万元) 财务处 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16:30
6 政审办理 学生在辅导员处领取政审申请表→带相关表格到系(部)党总支申请→党总支副书记指定辅导员审核并填写政审意见(不能由学生本人或其他学生代写)→盖系(部)党总支印章→当事人回避,辅导员带材料到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核、登记→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签字或授权党委工作部承办→盖学院党委公章。 系部(党总支)、学生工作部、党委工作部、党委(副)书记 德馨楼210
随时办理
系部(党总支)
7 网络开通及申请办理 辅导员处领申请表→填写后交辅导员审核→系(部)汇总→每月20日事务服务中心汇总→网络中心审核开通。 系部、学生处、网络中心 每月20日前 系部办公室
8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困难学生提出申请→辅导员审核贫困证明→发给符合条件的学生认定申请表(新生另需要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系(部)工作小组认定→系(部)将困难学生信息输入困难学生库后上报学生处→学院工作小组审核。 系部、
学生处
每学期初
9 学生转专业 学生填写《院内转专业申请单》持本人“转专业申请书”,打印本人“简易成绩单”递交各系部→转出系公示→转入系笔试、面试
转专业条件及详情请咨询系部教务秘书
系部、教务处 大一下学期
10 学生处分申诉 在接到处分决定或处理意见5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学生申诉登记表》→申诉委员会审查→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 系部、
申诉委员会办公室
在接到处分决定5日内 学生教育发展中心
11 缓交学费办理 辅导员处领申请表→辅导员审核资格→填表后交辅导员→系(部)汇总→以表格内次序依次审核办理。 系部、学生处、财务处 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



12 校园职场训练营申请与办理 在招聘信息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填表后由辅导员推荐→系(部)推荐审核→勤工助学中心审核→招聘信息所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并交简历→录用→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聘书(优秀者表彰发证书)。 系部、学生处、各用工部门 每年3月份报名、填表、参加双选会
13 住宿调整相关办理 辅导员处申请→辅导员提供情况说明→辅导员签批→系(部)签批→学生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审批(本系内的调整不需到学生处审核)→学生事务服务大厅登记→凭审批表在楼幢宿舍管理员处调整。 系部、学生处、宿管办 办公时间
随时办理
14 校外住宿申请 辅导员处申请→辅导员提供情况说明→辅导员签批→系(部)签批→学生处审批→宿舍管理办公室盖章、退床位。 系部、学生处、宿管办 办公时间
随时办理
15 学生出国(境)成绩证明、推荐信办理流程 系(部)教务秘书处打印成绩单,加盖公章→系部拟推荐信(不需推荐信者此环节省去)→根据加盖公章的成绩单,自己办妥外文译本→中文与外文译本一并送到系(部)进行验证→持验证通知到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加盖学院学生处公章。 系部、教务处、学生处 办公时间
随时办理
16 延长学习年限 开学初两周内教务秘书处领表→家长签字→以手续单序号依次办理 系部、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后勤处 开学初两周内
17 退、转、休、停学 辅导员处申请→领取办理表格→学生处盖章→以手续单序号依次办理 系部、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团委 办公时间
随时办理
18 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 带门诊发票、病历、医保卡等材料→学生日常事务服务大厅办理(领取办理表格、填写)(每周四下午) 系部、学生处 每周四下午 日常事务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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